废气处置-助燃气体的处置 (1)将黏着在容器阀门上或使用器具上的粉末、石油类、油脂类及可燃性物质,底消除后,方可停止助燃气的处置。 (2)严禁助燃气体和可燃气体在同一场所其四边停止处置,以防暴炸变乱的发生。 (3)在处置助燃气体的四边,应无火源、无熄灭物和易爆物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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